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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收药两年收入三百万 揭“药品回收”背后黑色利益链

发布时间:2024-04-16 15:59:43 点击数:

  在不少城市的医院附近、街边、小区门口,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写有“高价收药”的小纸牌。在一些城乡结合部或农村,还能见到有人在自行车上挂着“收购药品”的牌子,堂而皇之地走街串巷。

  这些人收购的药品包括快过保质期甚至已经过期的药品。您是不是也有同样的疑问,他们收购这些药干什么?

  近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药品案,就为我们解答了上面的疑问。这些“高价收药”小纸牌的幕后都隐藏着非法经营药品的“大老板”。49岁的黑龙江人吕德伟就是这样一个大老板。

  检察机关指控,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被告人吕德伟等人非法收购、出售药品种类超过120种,涉案金额高达323万元。

  2013年6月3日下午5点左右,吕德伟象往常一样,到中铁快运天津站办理托运手续,收件人写的是杨春艳,托运的货物,写的是保健品,正在吕德伟办理手续的时候,公安民警将他当场抓获,打开货物包装,1500多盒药品现了原形。

  吕德伟就是人们所说的“药贩子”。由此,吕德伟的诸位下家相继落网,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建议对主犯吕德伟判处八年到九年的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2月23日至2013年6月3日间,吕德伟雇佣被告人杨春艳帮助他在上海非法经营药品。

  证据显示,吕德伟181次通过中铁快运从天津站将自己收购的药品以药品和保健品的品名托运到上海,杨春艳在接收到药品后,按照吕德伟的要求将药品销售给上海的德善堂医药公司、宋振莹所在的医药公司等处。仅这两个途径打回的货款就有226万多元。

  被告人收购的药,以治疗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肾病为主。单就吕德伟被抓时查获的药品数量和种类,就足以让人震惊。

  公诉人:2013年6月3日17时许,被告人吕德伟将自己收购的颈复康颗粒、通心络胶囊等20种1515盒药品,价值人民币55685.51元(赃物全部追回),在中铁快运天津站给被告人杨春艳办理托运手续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一次发货涉及20多种药品不算什么,被告人赵喜林用4个月时间在济南省立医院附近非法收购诺和龙等119种共计4344盒药品,价值近24万6千元。所幸赃物全部被司法机关追回。

  吕德伟收的药不仅运回了上海,还运到了山东济南、山西太原,由赵喜林和李俭接应。公诉人宣读的被告人陈超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表明非法收购的药品通过铁路快运、公路物流运输,到目的地后,神不知鬼不觉地走进了人们熟悉的药店。

  吕德伟:我主要是收购了吕德伟、张燕德从天津通过中铁快运和物流配送托运回来的药品,及王金明从天津通过物流托运过来的药品,还有从上海孟丽手中收购的药品,购进这些药品后,我又卖给了上海市义康大药店、老百姓大药房等20多家药店。

  在法庭最后陈述中,吕德伟说自己有两个孩子在读书,爱人没有工作,瘫痪的父亲需要人照顾,杨春艳说老公十年前外出打工,一直杳无音讯,孩子需要她的照顾,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实际上,被告人的亲人也是非法经营药品潜在的受害者。因为销售这些回收药的一般都是偏远或农村地区小诊所、小药店,消费者主要是老年病、慢性病患者,打工者,很多老百姓只要觉得药比正规医院药店便宜就行,不会关注药品的保质期。药监执法人员告诉媒体,药用的不对,患者受到的是久病不愈、甚至失去生命的威胁。

  药监:因为它这个药渠道不明,里面可能有假药,另外储存的条件不符合药品储存的条件,有可能药品在买卖的过程中就发生了质量的变化,不合格药品吃了之后对人体有很大的潜在危害。

  公诉人:绕开严格的审核监督环节,非法经营药品,一方面会架空作为药品安全、保险机制的监管环节,造成药品流通领域的秩序混乱,另一方面会造成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诱使药品经营者通过非法渠道批发药品,以降低成本,给更多的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市场以可乘之机。

  执法人员透露,部分老百姓对非法经营药品的危害认识不足,给药贩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市民通过这一方式处理自己没吃完的药;也有人故意利用医保资金开药,卖给药贩子套现;还有医药公司内部人员通过非法手段从药店里弄出药来,再以便宜的价格出售。

  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威胁患者生命安全,非法经营药品的危害不容忽视。天网恢恢,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对非法经营药品的打击行动还在继续。与此同时,我们也呼吁,斩断“高价收药”背后的黑色利益链条需要全社会对非法收药行为进行自觉,切莫贪图小利,害人害己。